2022北京农村便民商业网点改造提升申报指南
➤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参与农村地区便民网点改造的大型电商、连锁流通企业等。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北京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从事商贸流通业经营、服务、管理的企业、机构、经济组织等单位。
2.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申报项目能够按计划实施。
4.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或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5.成立满5年,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区商务局推荐的重点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6.在北京地区连锁门店数量超30家;
7.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纳入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惩戒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改造提升对象
改造对象可为本市农村地区便民商业网点、本地小型连锁流通企业等。需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本市农村地区的便民商业网点,具体城乡划分标准以国家统计局网站对外公布信息为准。
2.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以上级管理部门确认经营场所面积为准。
3.经营业态为便利店、菜店、肉食、副食品等便民店、便民服务中心。
4.截至申报之日,营业执照取得时间应满一年。
➤支持标准
本次支持的农村地区便民商业网点,按照5个面积档位分为5档支持标准,具体如下:
图源为:北京市商务局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应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材料如下: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3.农村便民商业网点改造提升项目申报情况表。
4.申报主体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
5.申报主体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支撑材料。申报主体提供申请项目持续经营证明材料(收银系统数据、店铺监控录像留底材料、日常督导日志等);改造前后营业网点对比照片(基础装修情况、门楣、货架、收银、冷链设备、搭载业态等)。
➤申报流程
1.项目对接。意向申报主体通过区商务部门或直接与市商务局签订农村便民商业网点改造项目协议,约定2022年至2025年改造净新增计划、项目达标标准(商品单品SKU、统一采购率、功能搭载服务项目)、效果评判措施等。
2.项目申报。申报主体自筹资金对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农村地区便民商业网点进行改造,改造完成一批后,应最晚于2022年10月10日前报区商务部门对申报材料初审确认,由区商务部门填报《农村便民商业网点改造提升项目申报情况表》及《农村便民商业网点改造提升项目初审情况汇总表》。2022年10月10日以后改造完成的网点,可纳入次年申报。
3.项目审核。符合初审要求的项目,应最晚于2022年10月30日前,由区商务部门将申报材料报市商务局复审,根据复审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给予支持,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