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禁火令
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和《重庆市荣昌区森林火灾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发布禁火令如下。
(一)禁火期限
自2022年8月10日12︰00时起至2022年10月10日18︰00时止。
(二)禁火区域
全区所有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200米范围内。
(三)禁止行为
禁火期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1.燃放烟花爆竹、玩火、放孔明灯等;
2.烧香、点烛、烧纸钱等;
3.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
4.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5.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田等农事用火活动;
6.其他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注意事项
1.进入禁火区域内的人员和车辆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
2.违反本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构成违法的,由公安、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有关部门等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