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失业补助金停发情形: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此外,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于多领、冒领、违规领取失业待遇要及时予以退还。
长春失业补助金计发标准:
失业补助金自申请当月计发,期限为6个月,标准分两个档次:
(一)累计实际缴费满1年的,标准为1353.60元/月;
(二)累计实际缴费不足1年的,标准为846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