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且不能与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按相关规定享受价格临时补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补助标准:
失业补助金自申请当月计发,期限为6个月,标准分两个档次:
(一)累计实际缴费满1年的,标准为1353.60元/月;
(二)累计实际缴费不足1年的,标准为846元/月。
领取期限: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为6个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告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失业补助金:
1.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
2.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的;
3.应征服兵役的;
4.移居境外的;
5.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6.被判刑收监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