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集中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
申报条件:
自2017年1月1日以后首次入职经开区企业,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经开区缴纳社保的硕士(全日制)及以上学历人才,同时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企业;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大院大所、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5.当年度新引进的重点企业。
各企业每年申报人数最多不超过60人。
补贴标准:
1.取得博士学位的,给予3万元的补贴;
2.取得硕士学位的,给予2万元的补贴。
注:已享受过类似资助计划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对象,工作单位、学位发生变化的,或者已享受其他更高级别人才资助计划的,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
1.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
2.学历、学位证明;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证明;
4.海外留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5.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6.最新社保缴纳证明(外籍可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
7.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材料(2022年1—6月)等。
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
第一步:符合条件的所在企业登录
http://kfq.szwzrc.cn/Fronts/Index/Index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上传相关原件材料,完成企业注册,等待审核(已注册企业沿用原注册账户进行登录,补充相关资料后等待审核结果)。
第二步:企业条件审核通过后,企业负责批量导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信息。
第三步:企业或申报人本人登录系统,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原件材料。
第四步:企业对所有申报人信息统一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提交。
(2)材料复审:经开区组织人事局通知企业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完成后汇总拟资助名单,报经开区人才办。
(3)审核公示:拟资助名单报经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面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4)补助发放:经开区人才办按有关规定将补助划拨至受资助人所在企业,由所在企业划转至受资助人。受资助人在资助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离岗离职的,取消资助资格。
(5)资金管理:企业及受资助人若有欺诈行为,或截留、挪用资助资金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企业今后引进和培养人才享受政府资助的资格,追缴资助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原件审核受理部门:经开区组织人事局人才科。
原件审核受理地址:越溪街道北溪江路2号经开区管委会西406室。
受理咨询电话:0512-66565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