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标准是多少?

地方特产2022-08-17 15:02:39未知

佛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标准是多少?

  佛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标准是多少?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

  1、丧葬补助金领取标准

  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广东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2、抚恤金领取标准

  ▶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

  以死亡时广东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

  举例:老王去世时为在职人员,累计缴费年限25年,则老王以上一年广东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发放19个月的抚恤金

  ▶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

  以死亡时广东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

  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举例:老王在职时的缴费年限为30年,则最高发放月数为24个月,因他去世时已经退休并领取养老金25年,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抚恤金计发月数减少1个月,所以老王的抚恤金发放月数为最低发放月数9个月

  注意

  1、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其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记入个人账户部分计算

  2、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时间均计算到月

  个人账户怎么办?

  参保人员死亡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累计储存额的,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余额。

本文标签: 年限  抚恤金  遗属  个月  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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