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条件
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居住证积分达到年度积分入户分值线(目前为140分),具备申请积分入户资格。
1、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2、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及以上;
3、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申报时间
居住证积分实行"随到随积”。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同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本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申报地点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