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标准
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597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元。
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公布之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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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据个人收入,可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的60% - 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为方便参保人确定缴费基数并缴费,人社部门按全省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200%、300%预设五档缴费基数,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据个人收入可任选一档确定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