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长春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一)适用对象及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重新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或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是否满1年,按未核定待遇的缴费时间计算。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享受政策。
2022年5月25日起,在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失业的相应人员不再适用。
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人员,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
(2)申领期限及方式
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 “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中【个人失业待遇申领】模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