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范围
(1)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具有广州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3)在穗居住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持有人的未就业配偶及子女、持有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及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参保人可通过以下小程序的“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页面,选择为本人或代他人缴费。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粤税通”小程序:
微信搜索“粤税通”小程序→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我的社保→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为本人或代他人缴费。
2.“粤省事”小程序:
微信内搜索“粤省事”小程序→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热门服务→税务→个人税务→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社保服务→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为本人或代他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