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成电路企业名单申报全指南
一、申报企业条件
(一)注册地、经营场所均在厦门市行政辖区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从事集成电路领域设计、制造、封测、装备和材料生产及研发,专业投融资、公共技术服务等经营活动的集成电路相关企业(单位)以及符合条件的整机、终端企业和高校。
(二)申报单位或个人、财务审计机构在信用厦门平台无警示信息,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未出现涉黑涉恶问题。
二、提交材料
1. 厦门市集成电路企业情况表(点击下载);
2. 信用承诺书(点击下载);
3. 所从事的主营业务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根据企业类型提供材料):
(1)集成电路设计企业:EDA正版软件使用证明、芯片设计版图缩略图、产品外观照片、流片证明(往年获得厦门市流片补贴资金下达文件或流片合同、流片发票)等;IC设计人才队伍花名册(点击下载)。
(2)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制造设备清单(包含类型、型号、功能、用途、厂家等信息)、上年度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及收款发票复印件(若干)、生产车间及厂房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
(3)集成电路封测企业:封装测试设备清单(包含类型、型号、功能、用途、厂家等信息)、上年度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及收款发票复印件(若干)、生产车间及厂房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
(4)集成电路装备和材料生产及研发企业:装备、材料清单及说明,生产研发设备清单、上年度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及收款发票复印件(若干)、生产车间及厂房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
(5)化合物半导体器件制造、模块、外延片生产项目企业,微机电系统(MEMS)、功率半导体器件和特色工艺项目企业:设备清单(包含类型、型号、功能、用途、厂家等信息)、上年度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及收款发票复印件(若干)、生产车间及厂房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
(6)专业投融资企业:投资、并购项目清单及相关合同协议复印件(若干),办公场所及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
(7)集成电路公共技术服务企业(含第三方IC设计平台):软件及设备清单(包含类型、型号、功能、用途、厂家等信息)、上年度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及收费发票复印件(若干)、软件及设备环境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
(8)拟享受采购芯片模组补助的系统(整机)、终端企业(销售额1亿元以上):设备清单、产品清单、上年度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及收款发票复印件(若干)、生产车间及厂房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
(9)拟享受流片补助的高校:产品清单、芯片设计版图缩略图、产品外观照片、流片证明(往年获得厦门市流片补贴资金下达文件或流片合同、流片发票)、产品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4. 2018/2019年度税审报告。
说明:已进入厦门市集成电路企业名单的企业,无须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企业随时申报,市IC办定时组织评定。
(二)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登陆“厦门市工信局门户网站”-“i工信”(https://www.ixiamen.org.cn/lyzt/ijx/)-“资金类项目申报”,注册法人账号,登录后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根据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点击右上角“帮助”,下载“厦门市工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四、政策咨询电话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处
曾云 2896758、李赛 2896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