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方式:线下申报
申报时间:5月和10月
咨询电话: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68414078
申报条件
应届生应为:
1.全球前100或国内“双一流”高校(学科)的全日制毕业生;
2.在高新区企业实习期满3个月及以上,且通过实习补助审核;
3.毕业后1年内继续留在高新区就业满1年及以上;
4.并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奖金标准
全球前100或国内“双一流”高校(学科)的毕业生,每人5000元。就业奖励金每人享受一次。
注意:就业奖励金与青年人才生活补助不能同时享受,如申请就业奖励金后,继续申请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的,要在青年人才生活补助中作相应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