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投资入户所需资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填写的个人入户声明书。
3.申请企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签名)、申请企业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亲笔签名、按指模)、申请企业出具的《使用入户指标同意书》。
4.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未能显示实缴到位资金金额的,还应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验资会计师事务所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申请人在我市最近连续参保至少半年的参保证明(入户对象为企业聘用员工时提供)。
6.住房证明:
落户至自有住房的,提供住房产权证明。
落户至申请人父母亲名下房产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住房证明及父母亲住房产权证明、产权人签订《知情同意书》。
落户至工作单位或参保地居委会集体户的,提供拟落户集体户户主首页、住房证明。
没有自有住房但需申请在工作地亲友搭户的,应先与被搭户房产所有人(含产权共有人)亲临到房产所在地公安窗口签订《同意搭户声明书》,并提供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被搭户人应出具拟与户口登记地址一致的房屋产权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7.随迁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