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共计22条,涉及报案受理、理赔单证、服务时效、服务流程、服务手段等诸方面措施:
一是推行单证电子化,减少纸质单证。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健全营业网点、电话、互联网等多样化服务渠道,前伸服务触点并逐步推行索赔单证电子化应用,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消费者可以足不出户办理索赔。
二是合并索赔单证,减免理赔证明材料。针对当前索赔单证繁杂,消费者填写提交不便的情况,要求保险公司实现索赔单证"多合一",最大限度减少索赔单证数量。针对理赔所需证明材料较多的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最大限度简化理赔证明材料,不再要求消费者提供保单正本、保费收据、车险2000元以下理赔的车辆维修发票、医疗保险理赔的意外事故证明等材料。
三是推行全流程透明化,强化服务时效要求。要求保险公司做到服务全程留痕,将关键节点信息主动告知消费者,并健全消费者服务查询渠道。突出强调服务响应速度,并对保险公司整体服务时效做出了定量要求。
四是创新服务手段,强化服务体验。《指引》对保险公司的服务创新做了相应要求,包括对有特殊困难的消费者提供上门受理服务等;推进理赔智能化系统建设,提升服务效率;加快新技术应用,加强线上线下协同,提升消费者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