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范围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群等困难群体。
2、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
3、减免标准
符合减免政策的考生,可减免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各环节考试费用。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考生在报名时应缴纳报名费15元/人、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等考试每科40元/人。
4、申请流程
符合减免政策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缴费时间内,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提出申请,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可办理减免费用等手续。
5、申请时限
以乌鲁木齐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各项招聘公告中规定的网络报名和缴费时间为限,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