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对象:
(一)报考考生应符合广西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4.已完成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2.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的。
3.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报名交费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免考条件: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和理论考试免修免考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2〕12号)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免考相关课程。
(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在编在岗教学人员,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可以免考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4门课程。
(二)凡是在高等学校教育专业学科门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的人员,在校学习期间修学过《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以学生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为准),并考试成绩合格,可以申请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2门课程。如果在“教育学”“心理学”前面没有冠以“高等教育”4字的,则不属于免考范围。
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无需报名,也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考生如进行报名和交费,则视为自愿参加此项考试,所交纳的考试费一律不予退还。考生如对自身是否符合免考条件有疑问,请咨询本校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