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23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22年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补助标准
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一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补助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发放方式和审批流程
各地可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也可结合工作实际釆取“依申请”方式审核发放。
企业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nylbx.com/portal/)申领,不具备线上申领条件的,可就近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企业提交《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承诺书》和《企业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
审核通过后,发放名单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公示不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并拨付资金。各级经办机构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三、温馨提醒
1.一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2.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费缓缴手续的,不影响其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
3.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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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0379-6424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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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0379-6433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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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滨区:0379-61275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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