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按照下列分配原则的先后顺序,对具有配租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并随机配房:
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
3人及以上户家庭、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分配二房一厅,其他2人及以下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
配租顺序原则
1.优先配租对象;
2.第一序列轮候对象;
3.第二序列轮候对象;
4.第三序列中曾参加我市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调查的对象;
5.第三序列的其他对象。
同一配租顺序的申请对象之间按轮候号先后排序。
楼层分配原则
获得分配资格的家庭进行摇珠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其中孤寡老人及有视力、肢体(1~3级或重度)的残疾人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带电梯房源,在配租不带电梯房源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低层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