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如何调整?
答:按照国家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要求,本市自2022年9月1日起:
✔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计入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不变,继续按原有规定定额划入:即70岁(不含)以下按照100元/月划入,70岁以上按照110元/月划入。
个人账户划入标准调整后,本市将同步降低城镇职工大病保障起付标准,并于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设置门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门诊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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