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中堂镇人民政府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决定招聘32名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二、薪酬待遇
按照《中堂镇财政供给单位人员薪酬待遇管理的暂行规定》的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东莞市中堂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中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 医疗卫生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岁;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本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填写《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
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按以下清单打包发至Ztsqzx781@dg.gov.cn(附件文件名以【姓名+岗位代码】命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实操当天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同时原工作单位为东莞市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和民营)的考生,须出示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实操;
(8)其他材料。
3、报名时间:2022年2月22日至28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中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东莞市中堂镇东泊工业区大新围路19号)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至28日。根据招聘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四)考试
采用“笔试+实操”方式进行的。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笔试成绩应当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1、笔试
时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实操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中堂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中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2、实操
实操当天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同时原工作单位为东莞市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和民营)的考生,须出示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实操。
实操人数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实操比例,按照笔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此确定,人选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笔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实操评委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委组成,其中设主评委1名。实操成绩于实操考核后现场公布。
实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实操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中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应在面试结束后或考核、考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中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中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中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拟招用为聘用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招聘单位可同时在其门户网站转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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