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停暖时限及费用交纳
(一)申报时限:截至2022年9月30日18:00前,逾期不再受理,本供热期将按正常用热对待。
(二)费用交纳
1、报停用户按规定缴纳30%基本热费;
2、整栋建筑报停不收费。
(三)报停生效需按步骤完成下列事项
第一步:在报停时限内办理手续并申报成功;
第二步:在报停时限内完成30%基本热费缴纳;
第三步:后续经双方现场核定并签字确认符合停暖条件。
报停生效需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
报停相关事宜
(一)申报停暖根据采暖季时限,实行“一年一申报一审核”,往年采暖季办理的报停暖手续在本采暖期不发生报停效力,需要报停的必须在当年采暖期重新申报;
(二)已办理报停手续,但在供热期间需恢复用热的,需重新进行手续变更,按正常采暖用户对待,补缴70%采暖费;
(三)办理停暖业务的用户必须做好自用供热管道的防冻措施,并自行关闭具备管控功能的分户阀门,保证管道无存水。
报停暖具体事项咨询服务
为了有效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充分发挥简单便捷的网络化服务优势,停暖申报与受理及费用交纳等业务均可采用微信公众平台办理方式,敬请广大热用户周知。
微信公众平台:微信搜索“忻州市热力有限公司”公众号
供热服务大厅地址:慕山路北里小区大门北侧忻州市供热服务大厅(体育公园对面)
客户服务热线:0350—3875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