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办理人员:
所有参加提取还贷人员。
二、办理场所:
原贷款银行网点。
三、办理要件:
1、提取还贷参加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港澳台人士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2、借款人配偶参与提取还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人士未在内地(大陆)办理婚姻登记的,提供经居住地(港、澳或台)公证机关公证的婚姻证明;直系血亲参与提取还贷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3、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贷款账号的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对账单、还款计划单等。
四、办理流程:
原贷款正常还款一期后持相关资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所有参加提取还贷人员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上签字认可。
五、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