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可以进行公租房补贴申请,需要满足以下的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一)本区城镇户籍一般申请人
1、户口: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取得本区城镇户籍3年或办理居住证连续居住本区2年再落户1年以上,军队转业退役人员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2、收入:符合长沙市城镇住房保障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有低保领取证可直接认定);
3、住房:本区无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无门面、办公等经营服务用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未享受过房改购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补贴等政策。
申请家庭申请之日起前2年出售、赠与、自行委托拍卖、履行离婚协议析产等住房转让行为不属于无自有住房;因患有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的重大疾病造成事实无房的,可不受2年限制。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中专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从毕业的次月起算);
2、本区就业且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1年以上(含)的社会保险,非本区户籍的,持有效居住证。
拓展阅读:
申请受理地点和机构:
本区户籍:户籍所在地社区窗口
非本区户籍:工作所在地社区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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