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进行公租房补贴申请,以下是具体的申请指南,供大家进行了解。
一、申请对象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本区城镇户籍一般申请人
1、户口: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取得本区城镇户籍3年或办理居住证连续居住本区2年再落户1年以上,军队转业退役人员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2、收入:符合长沙市城镇住房保障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有低保领取证可直接认定);
3、住房:本区无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无门面、办公等经营服务用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未享受过房改购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补贴等政策。
申请家庭申请之日起前2年出售、赠与、自行委托拍卖、履行离婚协议析产等住房转让行为不属于无自有住房;因患有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的重大疾病造成事实无房的,可不受2年限制。
(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满1年,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1年以上(含)的社会保险,持有效居住证;
2、符合长沙市城镇住房保障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本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
三、申请材料
(一)本区城镇户籍一般申请人
1、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3、收入认定证明(民政社会救助中心出具,有低保领取证可直接认定)
4、无房证明
5、婚姻情况证明材料
5、房屋租赁合同(申请租赁补贴需要提供)
6、审核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外来务工人员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2、申请人为非本区户籍的,应提供本区有效居住证
3、审核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流程
社区受理、初审→街道审核和公示→区住保中心审批和公示
五、申请受理地点和机构
本区户籍:户籍所在地社区窗口
非本区户籍:工作所在地社区窗口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七、咨询电话:0731-88069818 监督投诉电话:0731-12345
八、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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