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办理城市低收入证明?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办理城市低收入证明认定;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且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在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办理。
低收入认定所需材料:
1、申请表(包括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住房情况及困难原因等)
2、《济南市本市户籍居民申请住房保障证明》
3、无房产证明(由济南市房管局出具)
4、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5、户口复印件(包括主页、索引页、家庭成员个人单页)
6、结婚证复印件(离异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
7、收入证明(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以及一年工资明细;如工资发放为现金,工作单位需在收入证明上备注: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
8、租房合同及复印件
9、公示证明(由居住地居委会出具)
10、年满十八周岁的在校生,需提供在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