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补贴需要满足相应的申请条件,以下是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供大家进行了解。
(一)一般申请人须提交:
1.《长沙市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批表》,收原件(1份);
2.长沙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人口、户籍及年龄状况证明,收原件(长沙市住房保障网上审批系统出1份);
3.长沙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直管公房租住情况证明,收原件(长沙市住房保障网上审批系统出1份);
4.长沙市不动产登记状况证明(申请住房保障用),收 (长沙市住房保障网上审批系统出1份);
5.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结(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死亡或户籍注销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7.单身声明具结书,收原件(1份);
8.长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收原件(由民政部门认定1份)。
(二)外来务工人员还需额外提交:
1.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收原件(1份);
2.工作单位为职工在申请之日前连续缴纳1年以上(含1年)的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明细,收原件(1份);
3.本市城区有效居住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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