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女年满40周岁以上、男年满50周岁以上人员;
3.特困职工家庭人员;
4.残疾人员;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贫困家庭人员;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人员;
9.军队退役人员;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11.随军家属;
12.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
13.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对已享受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的,实现差额补贴。
2.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补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可延长1年补贴期限;
3.首次申请补贴时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4.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
线下申报:
1.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只需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所在社区(村)人社服务窗口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
2.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