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申办方式如下:
1、申办“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病种的,每周三上午8:0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历山院区(历山路46号)申请,或每周五上午8:0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蟠龙山院区(港兴西路2999号)申请;
申办“结核病”病种的,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在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鲍山院区(历城区烈士山东路12 号)门诊二楼结核第九诊室申请。
2、申办“精神障碍”病种,每周二至周四上午8:30~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或济南市第二精神卫生中心(标山路济南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
3、除1、2条所列举之外的门慢病种,可以向首次确诊的住院医院医保部门提出办理申请(其中: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限相关介入和搭桥术后)。
4、不符合在住院医院直接办理的,每周一或周二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三家认定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九六零医院南院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总队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其中一家的门慢认定中心办理。
申办材料:
与申请病种相关的病历及检查检验结果、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请确认表》、认定时所需检查检验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