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好的是不是需要居住地盖章签字,才可以回成都?
1.如果您是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回蓉人员,抵蓉之前14天内曾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往来史,抵蓉之前14天内曾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需到社区报备并居家隔离或者集中隔离14天,取得《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个人观察日志表》或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
2.如果您不存在以上情形,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取得健康证明:
(1)由您的户籍所在地或抵蓉前的居住地疫情防控单位出具的与疫情相关的健康状况证明。需要居住地盖章签字。
(2)《健康情况申报卡》。不需要居住地盖章签字。
(3)“天府·疫查通通行证”。网上办理,不需要居住地盖章签字。
(4)各区(市)县、镇(街道)等官方网络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平台。网上办理,不需要居住地盖章签字。
(5)《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在川居住14天以上且接受当地村(社区)管理的人员,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报办理。https://jkcx.sc.gov.cn/jkxxtb/epidemic/personnelRegistrationCondition/toDeclareMainView
上述由您自行填报的内容请如实填报,如有隐瞒、虚假填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