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企业和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东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行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区域通办,我市首批试行“增量商品房转移登记(一手商品房办证)”、“存量商品房转移登记(二手商品房买卖过户)”、“商品房抵押权首次登记”和“商品房更正登记”共4项高频业务“全市通办”,并逐步将通办业务范围扩展至所有登记类型。
即日起,对于符合通办条件的商品房(详见附件),企业群众可到任意镇街(园区)政务大厅窗口办理上述4项不动产登记业务,不再受镇街(园区)行政区划限制。如企业群众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向镇街(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意见和建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优化。
感谢您对东莞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支持和鼓励,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