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局2022年5月19日发布《关于开展观泓雅苑共有产权住房试点供应的公告》,8月18日发布《南京关于核定观泓雅苑第二批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供应对象为在宁无房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或个人。
1.南京市户籍家庭或个人
1.持有《南京市购房证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住房)》或《南京市购房证明(本市户籍单身无住房)》;
2.未在南京市享受过产权型住房保障。
其中,35周岁以下个人还需提供在南京累计缴纳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2.各类人才家庭或个人
1.持有《南京市人才购房证明》;
2.未在南京市享受过产权型住房保障;
3.在南京市无自有住房。
3.非本市户籍家庭或个人: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