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购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是否可以购买政府份额或者上市交易?
根据《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共有产权住房产权流转实行封闭运行。所以,承购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不得增购政府份额,也不能将政府份额上市交易。
共有产权住房产权流转:
共有产权住房产权流转实行封闭运行。满足广州市规定住房限售年限的,承购人可以向代持管理机构提出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的申请,受让人应当具有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资格,代持管理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转让产生的增值收益归承购人享有,转让价格低于原购买价格的差价代持管理机构不予补偿。
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期间,承购人不得将房屋出租或出借给除本人或配偶的直系亲属之外的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