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一、车辆报废注销
机动车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将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交给有资质的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并依法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补助申请办理
车主在补助申请受理地点办理补助申请手续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苏州市高排放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可在受理点领取或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suzhou.gov.cn下载);
2.《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用于申领补贴资金联原件;
3.《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4.车主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查验原件(个人车主提供居民身份证,单位车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注册备案机构发放的注册备案证照);
5.车主银行账户材料复印件,查验原件(个人车主提供本人银行卡,单位车主提供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许可证》);
6.单位车辆需提供《非财政供养单位车辆承诺书》(可在受理点领取或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suzhou.gov.cn下载);
7.补助申请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证明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申请材料审核
1.办理补助申请手续时,受理点对补助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当场告知退回;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凭证交予车主。
2.补助申请手续受理后,昆山生态环境、公安、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审核未通过,及时通知车主。
四、补助资金发放
补助申请材料通过审核的,财政部门在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补助资金拨付手续。车主提供银行账户错误或状态异常的,及时通知车主处理,银行账户更新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再次办理补助资金拨付手续。
2024年6月30日前,经通知后仍未提供有效银行账户的,视为车主放弃补助资格,不再拨付相应的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