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归花园共有产权房产权份额比例:
根据《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广州市市本级共有产权住房供应配售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确定龙归花园项目承购人产权份额比例为55%,政府产权份额比例为45%。
《广州市市本级共有产权住房供应配售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
除土地出让时“限房价、竞地价”方式集中新建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外,按同批次销售的整个项目销售均价占市场评估价的比例确定承购人持有的产权份额比例(保留到个位数且向上取整,并以每5%为一档),其余部分为市政府产权份额。
采用土地出让时“限房价、竞地价”方式集中新建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按土地出让时确定的最高销售单价占市场评估价的比例确定承购人持有的产权份额比例(保留到个位数且向上取整,并以每5%为一档),其余部分为市政府产权份额;若按《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8号)第十六条规定的程序转为商品住宅出售的,承购人获得房屋完全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