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没办电动车红色标识会怎样
对符合附加使用红色标识但不按要求及时办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另外,对红色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违反限行规定,经警告一次后再次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号牌延期。
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号牌延期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为严格贯彻落实五城区电动自行车总量控制原则,结合黄色号牌申领条件和附加标识管理制度,《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了四种不予办理黄色号牌延期的情形:
(一)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户籍迁出福州超过六个月;
(二)所有人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超过六个月;
(三)红色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违反限行规定,经警告一次后再次违反规定;
(四)红色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数量年度累计两起及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