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房工作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选房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配合做好测温,等待时保持好安全距离。确因疫情不能到场选房的,可委托他人代选。
(一)入场签到
选房人(或受托人)务必在公告明确的选房时间前15分钟到达现场,按照选房顺序在签到区排队签到。签到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工作人员逐一核验无误后安排入场选房。
(二)选房顺序
本次公开选房顺序严格按照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正式入围名单和排序结果进行选房。分值相同的,选房顺序按照《》(青人社规〔2020〕8号)第九条之规定确定。
(三)选房办法
1.选房时以家庭为单位,根据选房顺序由现场工作人员叫号进入选房区选房,每个选房家庭不得超过两人,选房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房号选好后不得进行修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选房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2.入围人员选定房屋后,现场签订《人才住房认购协议》并缴纳认购订金2万元(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储蓄卡、支付宝、微信、现金均可支付,不能使用信用卡支付),经入围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后生效,不得更改,如更改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选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