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号选房具体顺序是:
①1型保障对象上台抽签选房,可选择150平方米及以下户型房源;
②2型保障对象上台抽签选房,可选择120平方米及以下户型房源;
③3型保障对象上台抽签选房,可选择90平方米及以下户型房源;
④4型保障对象上台抽签选房,可选择70平方米户型房源;
⑤若所有人选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人才可根据原有顺序号,自愿上靠面积选房:选购房源超出人才保障标准面积的部分,不享受相应折扣,保障对象需全额承担超出保障面积购房款;
⑥选购房源超出保障标准面积或选择上靠面积房源的购房人员,其购房总价由业主单位现场进行测算,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确定房屋总价。
⑦选房人员现场签订购房协议。已选房后放弃的,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我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
⑧人才限价商品交易税费由买卖双方依法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购房人向业主单位缴交;物业管理费等由购房人自行缴交。
⑨未摇上人才或放弃此批选房的人才,其人才保障资格有效,可选择转为购房补贴或公积金贷款贴息等其他“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转为选择购房补贴的,向市国有房产中心提出申请,购房后由市国有房产中心兑现相应政策;转为选择公积金贷款贴息的,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报,购房后由市公积金中心兑现相应政策;转为选择租房补贴的,经租赁备案后向市人才发展集团提出申报并兑现相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