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春笋行动”优秀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报指南
一、补贴对象
(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博士可放宽40周岁以内)。
“春笋行动”优秀青年人才分为以下3类:
A类:博士研究生;
B类:硕士研究生;
C类:“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包括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的境外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二)武汉经开区入选国家、湖北省重大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在武汉经开区购买增量商品住房且该住房是其本人及家庭在武汉经开区拥有的唯一自有住房。
(二)从2022年6月24日起购买武汉经开区增量商品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
三、政策支持
(一) 对优秀青年人才A类、 B类、C类分别予以最高15万、6万、3万元购房补贴,分两次等额发放。
(二)入选国家、湖北省重大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实际购房金额的50%。
四、申报材料
(一)“春笋行动”优秀青年人才资格认定证明;
(二)购房资料,主要有商品房购买合同或不动产权属证明,三年不上市交易承诺书等;
(三)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申请人提供配偶及子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婚姻证明( 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申请人提供婚姻状况具结书)。
五、工作程序
(一)资格认定。在“车谷人才一卡通”微信小程序上申请“春笋行动"优秀青年人才资格认定;
(二)自主申报。申报人提供区人才资格认定证明、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统一报送至区住建局安居保障窗口。
(三)复查审批。区住建局对申报材料进行住房审核,提出春笋行动优秀青年人才补贴人选名单,报区委人才办汇总。
(四)补贴发放。武汉经开保障房管理有限公司对审核通过的人才集中汇总,按每半年一次发放补贴,两年内完成。
六、有关事项
(一)申报人及共同申请人须准确提供申报资料,并积极配合各级部门完成相关资料的审核工作。对提供资料不完整、超出申报时间或不在规定期限提供相关资料的不予补贴。
(二)对申报材料不真实的单位及个人不再受理任何人才项目申报,并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对已审核通过但发放补贴时已经离开经开区的,停止补贴发放。
(三)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须承诺在取得不动产证书后3年内不上市交易,限制期限内确需交易的,购房补贴应予以退还。不按规定程序退回补贴资金的,相关失信行为将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申报方式
第一步:人才认定。
第二步:线下专窗受理。申请人准备补贴申报材料提交至区住建局安居保障窗口一东风大道 三角湖路88号武汉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C67窗口。
咨询方式:027-84217281; 027-84896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