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政策常见问答汇总

地方特产2022-08-31 07:26:40佚名

长春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政策常见问答汇总

  哪些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即我市范围内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有户籍限制吗?

  答:没有,无论是我省还是外省户籍(包括农村户籍),均可以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有年龄限制吗?

  答:有,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人员都可以参加。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登记需要什么证件?有没有其他限制条件?

  答: 网上办理参保不需要任何证件,线下办理参保需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无其他限制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渠道有哪些?

  ★网上办理:

  吉事办官网办理(http://zwfw.jl.gov.cn/jlszwfw/

  ★线下办理:

  各级已经下放的医保经办机构的服务窗口、灵活就业医保代理机构。

  灵活就业人员在公众号如何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1.微信搜索”吉事办”小程序,首页找到”服务大厅”,点击”个人信息”入口,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完成注册登录操作。

  2.重新登录后点击“服务大厅”点击“业务办理”,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模块功能进行办理。

  3.登记完毕进行主动申报,请仔细阅读申报告知书(可自主选择按月、季、年进行申报,有断缴的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的可有选择的进行补缴),切记要进行申报,否则不能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在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灵活就业医保代理机构如何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通过各级已经下放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或灵活就业代办机构完成灵活就业参保登记,由参保机构负责申报,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进行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按什么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照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进行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本人缴费基数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也需要同时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均由个人承担,不需要另外缴费,所需费用从个人账户内进行代扣缴纳。代扣金额标准:大病保险13元/月,意外伤害保险1.7元/月。

  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账户如何划拨代扣?

  按照目前政策,在职职工46周岁以下按缴费基数的2.8%划入个人账户,46周岁及以上按缴费基数的3.9%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按养老金的5%划入个人账户。另外还需要从划入的个人账户内代扣大病和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医保缴费年限不足怎么办?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可享受退休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办理相关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不达规定的,需按照办理补缴时的上年度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足额补缴,满足规定年限后可享受统筹地区退休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住院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或参保人员因保胎、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压等住院未生产等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政策按比例支付,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本文标签: 灵活  就业人员  参保  基本医疗保险  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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