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共有人变更
一、业务申请
登录个人专业版网厅,在左侧的功能导航栏中选择贷款业务办理的【贷后变更管理】,点击【共有人变更】,录入变更后的地址,点击【登记】。
登记成功后上传材料。点击【选择文件上传】上传变更证明材料(可上传多张图片),图片上传错误可点击【删除】后重新上传。图片上传成功,先点击【保存】再点击【提交】。
二、查询
在预申请业务提交未收到回复信息前,客户可通过【贷后变更管理--查看材料】选项,进行上传资料的查看、修改和删除。
三、业务办理
材料审批结果分为【审核通过】与【审核不通过】:
1.【审核通过】:业务申请提交后,客户可通过手机短信或登记个人网厅专业版在【贷后变更管理】中点击【查询】,查看到该业务申请的回复内容,根据内容提示配合办理相关业务。
2.【审核不通过】:业务申请提交后,客户可通过手机短信或登记个人网厅专业版在【贷后变更管理】中点击【查询】,查看到该业务申请的回复内容,根据内容提示进行材料的修改和作废,再次上传直至审核通过。(查看:可查询到上传的资料信息;修改:可补充或修改已上传的资料,修改完毕后点击提交再次上传;作废:可放弃此次的业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