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提供新增大学生就业补助。大学生在溧稳定就业且首次参保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新增就业补助,其中“双一流”高校或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标准提高到3000元。具体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申请时间和申请资料如下:
(一)申请条件
大学生与用人单位(所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区初次参加社会保险且按规定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可申请一次性新增就业补助。补助资金一次性享受,不可重复申请。
(二)申请流程
大学生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用人单位将人员名单和相关资料报开发区、各镇街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开发区、各镇街汇总后报区人社部门复审确认。区人社部门每半年将复审通过的人员名单报区财政局并申请资金发放。
(三)申请时间
满足条件的人员可由用人单位随时向开发区、各镇街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四)申请资料
用人单位填报《南京市溧水区新增大学生就业补助申报花名册》,其中“双一流”高校或硕士以上学历另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各镇(街)对材料初审并汇总上报。
(联系人:区人社局郑启洲,联系电话:5720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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