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贷人工作稳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转贷人近半年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其它中心转入的可合并计算),且账户状态正常;
3.转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合计不超过2次,且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4.转贷人及其配偶能够按照我中心要求提供抵押及担保,目前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有担保公司担保、提供本地无债务有房产证且评估价值达标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5.转贷人及其配偶信用情况符合我中心要求,即转贷人及其配偶双方征信报告五年内均未出现连续3期或累计6期及以上逾期还款记录(包含所有贷款、信用卡逾期),且商贷近两年还款过程中无逾期记录;
6.商业住房贷款的主贷人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须一致(以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借款合同、贷款余额对账单显示的借款人信息为准);
7.所购住房小区容积率大于1.0,所购住房成交价格不超过13600元/㎡;
8.异地购房的,转贷人及其配偶至少有一方户籍在所购房城市,且异地商贷须为2019年4月1日之前发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