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1.对于新引进的 A 类人才,视实际贡献给予最高 500 万元购房补贴;
2.对于新引进的 B 类人才,视实际贡献给予最高 300 万元购房补贴;
3.对于新引进的 C 类人才,视实际贡献给予最高 100 万元购房补贴;
注:
“新引进”是指社保落地上海、个税新落地青浦的人才;存量人才中新符合政策条件的人才;存量人才中第一次申请同类政策的人才。
政策依据:
关于《青浦区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
《关于推动人才高质量发展服务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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