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202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
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太仓市企业新引进的毕业生给予首年生活补贴:
本科生:3万元
硕士生:4万元
博士生:5万元
西北工业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毕业生及首次进入我市航空航天、生物医药产业重点企业工作的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
本科生:3万元
硕士生:提升至5万元
博士生:提升至10万元
申报范围
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太仓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际生产运营,且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无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
申报对象
太仓市创新人才首年生活补贴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0年1月1日以后首次进入我市企业实地工作,与引进企业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2.世界知名院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世界知名院校以最新发布的QS,THE,U.S.News和ARWU世界前300强高校名单为准,“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为准;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4.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
申报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身份证或护照、社保缴费清单、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劳动合同。
申请流程:
1.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gccrc.tcrc.com.cn/tacweb/”进入太仓人才总入口
2.点击“人才计划一网申报”
3.下拉到“太仓普惠正常”点击“创新人才首年生活补贴”
4.点击“我要申报”
5.点击“创新人才首年生活补贴”
6.输入编号、密码登录开始申报
其他事项
1.本计划与《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苏政发〔2011〕87号)、《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若干意见(试行)》(苏委办发〔2018〕55号)、《苏州市高端人才奖励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20〕8号)、《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16〕96号)、《太仓市人才乐居工程实施细则(试行)》(太委办〔2018〕107号)、《关于加快在太大院名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太政发〔2019〕20号)、人才购房补贴等针对性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劳务派遣及异地工作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3.用人单位及申报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欺诈、隐瞒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领政府各类人才资助的资格、记入诚信档案,追缴已补贴资金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由本人按相关规定自行报税。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太仓市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2-53568578
联系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