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发改委在官网发布广东省2020年汽车下乡专项行动公告。公告称,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推动农村消费提质升级,更好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省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关于促进农村消费的若干措施》(粤发改贸易〔2020〕138号)。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汽车下乡专项行动。
哪些人可享受补贴?
补贴期限内,在省内购买汽车下乡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车,并在省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本省户籍农村居民(依据有关部门关于城镇、乡村区域的划分,落户在我省乡村区域的居民为本省户籍农村居民)。
补贴期限:5月1日至12月31日目前,补贴期限是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提前另行公告结束日期。购车合同日期、购车发票开票日期、机动车注册登记日期和提交补贴申请日期均须在补贴期限内。
补贴标准:新能源车补贴1万元/辆在汽车生产企业对我省农村居民综合让利基础上,省级财政按照购买新能源车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1万元/辆、购买燃油车补贴5000元/辆的标准进行补贴。在补贴期限内,每位补贴对象只能享有1辆车的补贴。
补贴流程
:五一后登录“粤省事”查询农村居民通过手机微信登录“粤省事”小程序,进入“汽车下乡”栏目查询是否属于补贴对象范围。属于补贴对象的农村居民购买汽车下乡推广车型后,通过经销商在“汽车下乡”登记审核系统进行补贴申请预登记。在本省范围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后,由农村居民本人在“粤省事”小程序“汽车下乡”栏目填写车牌号、本人收款账号、开户行,上传车辆行驶证、银行卡等信息,并正式提交补贴申请。经审核确认后,省补贴资金转账至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账户。申请补贴居民在预登记到正式提交补贴申请期间发生户籍转移,如转移到省外,或从本省乡村区域转移到城镇区域,导致户籍登记信息发生改变的,不能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