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付方式:每年1次集中拨付。
拨付流程: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6月底前,将资金拨付申请报市人才办审批。市人才办批准后,将当年度《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资金计划表》报送至市财政局。区县财政局在收到市财政局下达的指标文件后,连同区县级配套资金及时拨付至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8月底前,将当年度补贴资金拨付至人才本人社保卡金融区(银行账户)。
拨付要求:
第一年度补贴资金直接发放,不需要核实人才个人社保缴费信息。第二及后续年度补贴资金发放,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在6月15日前通过系统比对,进行社保缴费信息核实,正常缴费超过6个月的,发放全年补贴资金;不足6个月的,按社保缴费实际月数发放补贴资金;A、B、C、D类人才按照租房合同期限发放补贴资金,合同终止的不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