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提取公积金申请资格
本市户籍: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可在前述标准基础上上浮20%;
4、在提出申请前五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
非本市户籍: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
2、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在本市无住房;已婚;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5年);
3、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
*对非沪籍家庭开放供应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在进一步加大供应的基础上扩展的,将不影响本市户籍家庭的正常供应
注:信息来源上海公积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