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
自然人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既可以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其他(如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卡原件,户口不在本地的须提供居住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申请人在国外的需要准备申请人的护照个人信息页和最后离境日页复印件(最后离境日期会体现在公证书中,请务必确认清楚);
(5)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出具委托书,委托书需要手写、签名、标注日期;
(6)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