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基本医保根据筹资及待遇水平,分为一档(不建个人账户)和二档(含个人账户)两个档次。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以用人单位为统一整体,由用人单位自主选择参加一档或二档。
2、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职工身份在户籍所在区参加一档。
3、本市户籍非就业人员,在本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台人员)子女(含新生儿)以居民身份参保。居民只参加一档。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二档,应当缴纳的基本医保费(含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保费。
5、工伤保险中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办理伤残手续的(一次性享受伤残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除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每月按二档缴纳基本医保费(包括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至其法定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