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规定,长沙职工一类医院门诊报销标准如下:
起付线: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按70%比例支付
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在职职工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不计入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注意:急诊抢救在72小时内转为住院治疗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急诊抢救死亡的,参照住院政策支付;其他急诊费用按职工门诊统筹标准支付。